2月9日,吳英的父親吳永正接受鳳凰網(wǎng)財經(jīng)訪談,強烈要求浙江高院公開回答他4個問題。這些問題,和無數(shù)網(wǎng)友和評論員的判斷一樣。
?。?)吳英沒有詐騙。4 y, d6 ]2 H1 G( [
?。?)吳英的公司解決1000多人的就業(yè),對社會有很大的貢獻。/ L0 ~. ] P2 u2 e: Z
(3)東陽公安局把本色集團數(shù)億資產(chǎn)賤賣,而且,得到的錢盾地消失。
(4)浙江高院,捏造事實,草菅人命。
如果不回答這些問題,浙江高院不地道。如果回答這些問題,還堅持吳英死刑,浙江高院,就如同是披著‘法律’外衣的野獸,非法的把吳英強奸致死。情何以堪?; X7 J V: @* r, n+ L2 g* o3 n
吳英父親高喊:要求浙江高院公開回答四個問題(來自鳳凰財經(jīng)網(wǎng))' d' N0 @: y( L0 d/ x* k0 f
, j0 k* X; F( W. W9 c9 _
沒法顯示的照片:吳英父親給鳳凰財經(jīng)展示本色集團資料。: K$ R$ F. V5 q8 p7 u+ b7 }, J3 b
第一個問提:吳英騙人的動機是什么?% U2 Y* D( Q' Z
按常規(guī),騙人者,既然要騙人,又何必拿去投資?何必去操辦企業(yè),何必給一千多個員工,創(chuàng)造一千多個就業(yè)機會。對1000多員工,要發(fā)工資,也管吃管住。如是為了行騙,吳英要操這些心干嘛?何必要買房產(chǎn),做房子,就擱在哪里拿不走。吳英要騙,就必須要揮霍,要享受。因為誰都知道,騙是害人的,騙讓人發(fā)現(xiàn)就完了。可是,吳英沒有揮霍,同時,到現(xiàn)在為止,沒有一個人告她騙錢!3 u' Z$ s$ a; W$ \; r( U5 e1 w
按照中國古話來說,民不告,官不追,這是一。她的動機是什么,弄不清楚?
第二個問題:本色集團的財產(chǎn)為什么不全部公開向外公布?
作為一個裁定,一個浙江省高級法院的裁定,你應(yīng)該提醒法律的廉潔和法律的神圣。你應(yīng)該把事實搞清楚,全部公布于眾,為什么只把窟窿表示在公眾面前,實際財產(chǎn)連個字都不提?3 E/ O! A8 X8 {" z: r5 _
第三個問題:為什么東陽政府和公安可以隨意拍賣本色集團的財產(chǎn)?拍賣后的錢到那里去了?) Z) _; c3 n. u
東陽市政府以及東陽公安,違規(guī)拍賣的錢散在哪里?你沒有交代。更何況很多東西,幾個億的東西到了哪里?其他的珠寶到底值多少錢,這個珠寶又是去了哪里?你必須要說清楚。即使吳英有罪,你也得說清楚。
說吳英將騙來的大量珠寶戴著享福,這里面有兩個問題。一,事實說明珠寶不是騙來的,只是一種經(jīng)濟糾紛。二,珠寶大概是1.2個億,已經(jīng)付了2200萬左右,其余是有借條。而且在判定騙得珠寶這個問題,從一審、二審從來沒有提起過。" J' W! x$ a4 P9 h& P5 }
第四個問題:浙江高院是法律的執(zhí)行者,為什么可以隨意捏造事實?+ W& J6 z" ?, h7 A* g6 f+ p4 I% ~
作為省高院的判決,怎么能這樣子隨便捏造事實,說 “吳英時時在躲債”,這個字眼從哪里來的?吳英自始自終沒有詐騙,沒有逃跑,也沒有躲債,她在北京活動資金,我聽說已經(jīng)和朋友談妥了。而且這個字眼從一審、二審這里都沒有出現(xiàn)過,連公訴人也沒有提起過這個問題。
二審宣判時聲稱,在法官經(jīng)審計查明,被告人吳英接受了詐騙的事實。他后面說了證據(jù)反映被告人吳英詐騙情況屬實。他從哪里證明吳英有罪。吳英自始至終沒認過,你不可憑空捏造。: l# E$ v# u* I
可憐吳英的父親,還在夢中相信法律$ m" ?+ B; P- ^9 }6 I. P9 r8 s; }
吳英父親最后表示,“我相信黨,相信高層,相信法律”。我只要求省高院對我說明幾個問題。否則,如果法官可以隨心所欲,怎么能讓老百姓相信法律的公正?
歡迎光臨 秦嶺信息港 (http://hndkrk.com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