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(qū)法院近日審結了該市首例婚內強奸案,被指控強奸妻子的李某,最終被法院一審宣判無罪(12月7日《廣州日報》)。 李某與妻子張某因為家庭瑣事而爭吵鬧離婚并分房居住。2009年4月8日,李某與張某在家中再次發(fā)生爭吵。李某強行與張某發(fā)生性關系。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,在正常的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任何一方都有與另一方同居的義務,性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組成部分,在這種情形下對強行與妻子發(fā)生性關系的丈夫以強奸罪判處刑罰,與事實及法律相違背,也不符合我國的倫理風俗,丈夫不應成為強奸罪的主體。 |